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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0〕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耐火粘土和萤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耐火粘土和萤石的合理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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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7〕10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7〕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市场价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经研究决定,.-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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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1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北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137号 河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请遵照执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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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1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四川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136号 四川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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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13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吉林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131号 吉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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