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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4〕6号: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他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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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9〕1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80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现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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