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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5年第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
公告2015年第88号 注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条款失效,废止第四条第(四)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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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4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公告2014年第11号 注释: 条款失效,废止第十三条第二项、废止第十三条第五项第2目。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废止文件、条款目录》见附件.-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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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3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
公告2013年第47号 注释: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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