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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5〕9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5〕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解决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以前库存化肥的增值税问题,现就《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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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5〕90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优化农业生产投入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化肥增值.-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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