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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0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2008年第1号 为促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发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调整了现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取.-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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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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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5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抵扣的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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