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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16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留抵税额能否抵减查补税款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国税发〔2004〕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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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11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4〕1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现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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