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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铁路运输体制改革情况,现将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补.-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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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4〕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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