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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4〕4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6号 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精神,现将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明确如下: 在上海证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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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6〕16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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