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1〕2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国税函〔2001〕228号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批准,铁路通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铁路运输体制中的通信资产和人员剥离出来,组建了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通公司)。对新成立的铁通公司涉及的印花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启用时应计税贴花。为了支持铁路通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现决定,对铁通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二、对铁通公司在组建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政策法规

国税发〔2001〕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2001-3-16 15:36:58

政策法规

国税函〔20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2001-3-28 9:54:39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