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5〕4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出口退(免)税权限的批复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税总函〔2015〕438号

海2015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继续保留原有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模式的请示》(琼国税发〔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继续按现行模式审批出口退(免)税,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由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审批,其他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由你局负责审批。

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0日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政策法规

公告2015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的公告

2015-8-4 9:31:22

政策法规

税总函〔2015〕4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出口退(免)税权限的批复

2015-8-10 16:10:47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