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符合2021年第13号文相关规定,在预缴时享受的政策是仅限于2021年度还是以后年度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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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请问在预缴时享受的政策是仅限于2021年度还是以后年度均可享受?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不仅限于2021年度,以后年度也可以在10月份预缴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选择享受该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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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费划转至税务征收后,征收范围是什么?

2021-5-24 15: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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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非制造业企业,是否可以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021-5-24 15:42:23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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