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6·18年中购物节”已于近日开启预售,有数据显示,淘宝直播、快手、抖音等平台的多位头部主播,在一日内的总销售额已经突破50亿元。
成都商报记者对浩信德霖(河北)税务师事务所的高级税务顾问苏琳进行采访,苏琳表示,在直播电商行业,对四种类型的主播适用不同的缴税方式,包括:单打独斗的主播、成立工作室的主播、和直播平台签约的主播、和经纪公司签约的主播。简单表述如下:
单打独斗的主播:收入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平台公司会按照三级20%~40%的税率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成立工作室的主播: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适用5%~35%五级累进税率。增值税及附加也要缴纳
和直播平台签约的主播:收入按照“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平台公司需按3%~45%七级累进税率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
和经纪公司签约的主播:如果签的是劳动合同,经纪公司需按“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签的是劳务协议,经纪公司需按“劳务报酬所得”三级20%~40%的税率表预扣预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5月25日起生效执行,其中明确规定,平台应当提示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平台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