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住建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4方面整治重点,要求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4项整治重点,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以及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等。《通知》要求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住建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