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季度未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需要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版)—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印花税税源采集—按期申报”模块零申报吗? 热点答疑 21年8月10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问:印花税税种认定为核定征收、按期汇总缴纳、电子应税凭证按期汇总缴纳的单位,上个季度未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则需要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版)—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印花税税源采集—按期申报”模块零申报吗? 答:需要。选择好已认定的税目后,在应税凭证编号、计税金额或件数、应纳税额等需要填写数字的项目处填写“0”即可。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印花税应税行为印花税税源采集模块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