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报道,8月11日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灾后重建中,河南税务部门制定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内容。
《方案》明确,对遭受自然灾害损失严重的纳税人,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能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同时,对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对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损失。落实公益捐赠优惠政策,对企业或个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