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一批共有1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 
 序号  | 
 中文船名  | 
 英文船名  | 
 建造完工 时间  | 
 船龄(年)  | 
 船型  | 
 载重吨  | 
 船籍  | 
 名义所有人  | 
 实际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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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泰兴  | 
 TAIXING  | 
 1997年9月  | 
 10  | 
 杂货船  | 
 22200  | 
 中国香港  | 
 TAIXING MARITIME COMPANY LIMITED  |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