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1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200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下载权限

查看
  • 免费下载
    评论并刷新后下载
    登录后下载

查看演示

  • {{attr.name}}:
您当前的等级为
登录后免费下载登录 小黑屋反思中,不准下载! 评论后刷新页面下载评论 支付以后下载 请先登录 您今天的下载次数(次)用完了,请明天再来 支付积分以后下载立即支付 支付以后下载立即支付 您当前的用户组不允许下载升级会员
您已获得下载权限 您可以每天下载资源次,今日剩余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政策法规

国税发〔2009〕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

2009-2-5 10:35:03

政策法规

国税函〔2009〕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2009-2-6 10:20:37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