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18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西等省煤炭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政策法规 04年12月13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2004〕187号 山西、内蒙古、青海省(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自2004年7月1日起,将山西省境内煤炭资源税税额调整至3.2元/吨,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煤炭资源税税额调整至2.3元/吨。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山西等省煤炭资源税山西等省煤炭资源税税额煤炭资源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