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8〕6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政策法规 98年3月30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字〔1998〕61号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