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0〕3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202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事宜通知如下:

本通知附件列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自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起,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

附件: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4日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政策法规

公告2020年第2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

2020-5-29 13:19:54

政策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

2020-6-5 11:42:59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