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13〕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政策法规 13年8月29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关税〔2013〕53号 海关总署、民航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按此前规定所有减按4%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调整为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停止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4]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8月29日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关税增值税宏观经济海关进口增值税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