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6〕8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国税函〔2006〕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有关规定,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对于是否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的问题未做明确规定。经与公安部协商,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政策法规

国税函〔2006〕7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2006-8-28 11:07:52

政策法规

国税发〔2006〕1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钻石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6-8-28 14:01:10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