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1〕8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政策法规 01年8月14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2001〕82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见附表)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序号1~13的商品,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序号14~15的商品,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进口的饲料,请按本通知规定退补进口环节增值税。 附件: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附件: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