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0〕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政策法规 00年10月12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2000〕102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飞机维修劳务的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为支持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增值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