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8〕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政策法规 98年3月5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字〔1998〕47号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对1998年1月1日前未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不再征收入库。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