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信托投资公司转制为航空证券公司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政策法规 04年7月23日 编辑 北京东财咨询集团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税〔2004〕122号 北京、上海、深圳、河北、湖北省(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要求,经批准,航空信托投资公司整体改制为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公司转制过程中,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受原航空信托投资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涉及的契约,予以免征。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航空证券公司有关契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