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4月1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布《通知》,明确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新型显示产业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原材料、消耗品、零配件等免征进口关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新设备涉及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实施分期纳税。
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门同步出台《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将出台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生产企业名单及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等,并确定分期纳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