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还会延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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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请问这项政策还会延续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企业个人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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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我公司享受了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今还能享受免税吗?

2021-4-19 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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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呢?

2021-4-19 9:57:34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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