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需留存备查资料!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企业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留存备以下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关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

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需留存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和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9)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应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

2.企业享受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相关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留存备查以下资料

(1)创意设计活动相关合同;

(2)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的说明。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企业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明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

%title插图%num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热点答疑高新认定

研发项目异议鉴定: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可将项目资料送科技部门进行鉴定!

2021-5-10 11:10:35

行业资讯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延期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2021-5-11 14:19:21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