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问:我公司2020年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请问相应的研发项目是否需要事前向科技部门申请鉴定?
答: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无需事前通过科技部门鉴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规定,税务部门申中、事后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