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07〕3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皮和生毛皮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财关税〔2007〕34号

海关总署:

根据200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0〕296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对生皮、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具体税号见附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13%的税率计征。

附件:按13%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动物皮张类商品

下载权限

查看
  • 免费下载
    评论并刷新后下载
    登录后下载

查看演示

  • {{attr.name}}:
您当前的等级为
登录后免费下载登录 小黑屋反思中,不准下载! 评论后刷新页面下载评论 支付以后下载 请先登录 您今天的下载次数(次)用完了,请明天再来 支付积分以后下载立即支付 支付以后下载立即支付 您当前的用户组不允许下载升级会员
您已获得下载权限 您可以每天下载资源次,今日剩余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政策法规

国税函〔2007〕3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2007-3-15 9:09:27

政策法规

财税〔2007〕3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2007-3-20 10:30:56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